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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铁1号线抽检结果显示 部分钢筋安装与设计不符

发布时间:2015-05-20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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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地铁1号线在建土建工程质量如何?昨天,记者获悉,2015年3月16日至4月2日,福州市建委对福州地铁1号线在建土建工程的10个合同段进行全覆盖实体质量抽测,对2015年第一季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进行了评价。
  据悉,本次地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对象为福州地铁1号线土建工程01~10合同段的施工、监理责任主体,评价内容包括实体质量、实体安全、质量安全行为及文明施工情况。
  评价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福州地铁1号线实体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均存在个别问题。
  福州市建委将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整改。同时督促各有关责任单位依据规定,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限期改正。责任单位整改完毕,经建设单位核实后,及时书面反馈。
  而从2015年起,对连续2次季度评价记分分值前3名的施工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列入差异化监管名单实施差异化监管,直至该企业连续2次季度评价记分分值未进入前3名,方能从差异化监管名单中解除。
  据介绍,如实体质量方面,发现车站主体结构局部存在渗漏水未及时处理;区间盾构施工抽查发现个别管片出现破损、渗漏水未按规范和程序处理;个别附属结构(如风亭)钢筋安装出现局部与设计不符,钢筋连接接头未及时提供检验报告;部分合同段未及时提供地基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或所提供的记录签字盖章不完整;局部防水卷材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一个批次卷材经抽测其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该批材料3月23日刚进场,尚未用于工程实体,已全数退场)等。
  实体安全方面,发现施工临时用电存在多台设备共用一个开关箱,动力与照明设备混用同一开关箱,或设备专用开关箱未设置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电流不符合要求;部分合同段临边防护不及时或防护网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存在安全隐患;模板支架工程施工未按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搭设到位,存在支架个别顶托可调螺杆长度超过200毫米,或顶托倾斜未对中,或支架个别上碗扣未扣紧;机械安全使用、防护、维护保养不到位,存在电瓶车未及时安置防溜车装置等安全隐患。
  文明施工方面,发现工地文明施工情况不理想,存在未按规定设置洗车台,对污水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收集、排放;安全教育不及时,消防灭火仍存在灭火器配备不足,放置不规范,或灭火器压力不足,未及时更换等问题。
  抽查究竟发现了什么问题?
  实体质量、实体安全等方面存在个别问题
  对各标段施工企业实行评价记分计入全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
  福州市建委根据相关规定,对土建施工10个合同段的施工企业合计记分89分,对10名项目经理合计记分180分;对监理5个合同段的监理企业合计记分51.1分,对5名总监合计记分117.3分。
  记分分值最少(存在问题较少)的三家施工企业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记分3分;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记分4分,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记分4分。
  对记分分值最多(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较差)的每个项目前3名责任主体进行了通报批评。
  其中,施工企业: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记分15分;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记分14分;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记分11分。
  项目经理:土建施工04合同段项目经理孙平利,综合记分26分;土建施工03合同段项目经理张成,综合记分26分;土建施工07合同段项目经理郑世兴,综合记分23分;土建施工09合同段项目经理于占双,综合记分23分。
  监理企业: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综合记分7.6分;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记分6.8分;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综合记分5.6分。
  总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02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曹富平,综合记分17.15分;土建监理04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陈壁江,综合记分14.8分;土建监理05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任保华,综合记分11.1分。
  以上评价记分将计入全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其中,地铁1号线土建08合同段项目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钢筋安装存在与设计不符的问题,施工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整改反馈。

(记者许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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