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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新规实施首日共罚款5500元

发布时间:2015-09-02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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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地铁运管办表示:现阶段工作重点是让市民详细了解法规条文
  9月1日是《深圳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实施的第一天。当天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地铁运管办)组织各线路执法队员,在地铁5条线及枢纽沿线等20个重点车站进行普法宣传。据统计,全天市地铁运管办制止、劝离违法、违规行为700多次,罚款5500元。
  9月1日上午开始,市地铁运管办分别派出工作人员在地铁双龙站、福田站、老街站、爱联站等站点现场宣传。在深圳地铁已运营的5条线路的其他站点,市地铁运管办也采取了视频、广播等形式的宣传。
  针对市民比较关心的处罚问题,市地铁运管办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徐剑琳表示,由于新规刚出不久,市民大都对具体条款不太了解,因此现阶段工作的重点是让市民详细了解法规的条文。
  据统计,新法实施首日,执法队员共制止饮食160人次,教育劝离吸烟151人次,乱摆卖146人次,乞讨及流浪人员112人次,派发广告及拉客人员116人次,非法营运20人次,共计罚款5500元。
  市地铁运管办表示,新颁布的《深圳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和2004年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有很大的不同。例如:执法范围从地铁扩展到轻轨、单轨、磁悬浮等;处罚数额也从200~500元和500~1000元的区间,变成定额的500元、1000元和5000元;处罚种类则从2条19项增加到2条27项。
  值得注意是,过去市地铁运管办主要受交通运输、城市管理、住房建设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实施处罚。如今随着商铺、广告、文化市场进驻轨道交通场所,新规也赋予了运管办在轨道交通场所内的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行政执法权限,目前已经办理签订委托执法协议。
  记者 闫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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