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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社会资本也可参与建地铁

发布时间:2015-03-17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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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厦门市财政局获悉,厦门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方案,即将正式实施。
  这意味着,厦门市的大型项目建设中将不再是国企“一家独大”,而是民间资本也可参与。未来,将有更多政府投资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根据实施方案,民间资本还可获得一定的优先权。
  根据方案规定,从2015年起,经发改部门会同财政、行业主管部门甄别、评估筛选出来的适宜采用PPP模式的建设项目,必须优先采用PPP模式。只有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现PPP模式合作的,再行考虑安排其他建设资金来源。
  据介绍,重点推进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综合交通枢纽等)、市政公共设施领域[供水,污水、垃圾处理,固废处置,燃气,公共充电设施,公共停车场(库),地下综合管廊等]和社会事业设施领域(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医疗、文化、养老服务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等)开展PPP项目合作。
  此外,对于已建成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探寻植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并组建PPP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经本级政府批准,PPP项目特许经营权可用于向金融机构进行质押融资。

  PPP模式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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